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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5-06-22 18:18:4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和习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文经济学研究工程,加快人文经济学理论构建、方法创新和实践探索,推进跨学科研究,产出具有创新价值、应用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努力打造人文经济学研究阐释高地,自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社科研究,具有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并在申报项目(课题)相关领域有一定积累。

  2.申请者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研究成果曾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者优先。

  3.项目(课题)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即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主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要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课题)申报材料。

  4.报送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加强对项目(课题)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5.项目(课题)研究应强化实证调查,通过调研、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1.项目(课题)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不少于3000字的咨政报告。

  2.项目(课题)原则上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任务。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享有项目(课题)成果联合发布权;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发布,违者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4.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课题)资助经费。

  本次专项项目(课题)共设立10项。申报截止后,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项目(课题),并给予每项项目(课题)4万元资助经费。

  1.项目(课题)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通过附件或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下载。申报截止后,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申报项目(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项目(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出现项目(课题)负责人及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3.申报工作采取归口受理、集中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在苏高校、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报送,各县级市(区)由当地社科联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苏州市社科联。

  4.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请申报人于6月26日11:00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和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A4打印一式1份,分开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处5101室。同时,电子版(word版)申报材料请以“单位+姓名+专项研究类项目(课题)申报”命名,发送人文社科处邮箱: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项研究类)申报相关材料.doc